2024香河县小学入学基本条件

导语 香河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城内小学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8日,报名方式、学区划分详见正文

  香河县小学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

  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各学校招生条件在相应学校申请入学。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所在招生片区是确定其入学学校的主要依据。外地户籍迁移至招生片区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对于学位有空余的学校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8月20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香河县各镇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镇级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纳入财政保障,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区和淑阳镇范围内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为淑阳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其他各镇接收学校为相应中心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报名时监护人到镇中心总校或其所辖各公办小学申请入学,镇中心总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由中心总校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在香河县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廊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政[2024]67号)、《廊坊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冀廊消[2023]4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廊坊市认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硕博人才、高技能人才,面向京津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人才,通州、武清带科研成果在廊坊转化专家人才,以及燕赵英才服务卡持卡人等子女。按《廊坊市人才子女基础教育入学转学管理办法(试行)》(廊教工委[2023]22号)文件精神执行。

  (5)县内公共户(集体户)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为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户(集体户),监护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监护人无房产但租住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监护人无自有房产或租住房屋为非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城内五小申请入学。城内五所小学招生片区之外的由各镇中心总校统筹安排学位。

  注:城内小学在全额录取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房产均在本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后,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继续招收片区内的县内农村人口进城购房定居达一定年限且返乡困难适龄儿童、原自有房产变卖且无其他自有住房、房屋拆迁改造居住地变迁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入学。当招生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时,此类人员须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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