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廊坊大城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指南(时间+材料+流程)
导语 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便于考生了解高考各环节工 作安排,特制定大城县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
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便于考生了解高考各环节工 作安排,特制定大城县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大城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自2024年10月28 日 9时至11 月8 日17时结束(周六、日为内部业务整理时间,不接待考生报名。外省 随迁子女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 日17时)。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地点:大城县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新华东街98 号)。 咨询电话: 5522813.
二、报名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 择性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 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 考试(简称统考)报名条件
1.具有大城县户籍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简称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大城县户籍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下 同)和技工学校毕业。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 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在大城县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高 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 接受高中 段教育, 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 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 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 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 一经查 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 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 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 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其中, 未成 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 ”等名义将户籍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 但没有户籍 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人员;
8.已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的人员;
9.现役军人。
四、报名材料
(一)基本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 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证件等有效证件、 毕业证丢失的需出具毕 业中学、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证明材料同 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 街道办事处鉴定。
(二)其他材料
1.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 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 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2.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 提供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5 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按报名点要 求,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 利申请表”;
3.在职职工应有单位介绍信;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5.拟报考2025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 应提供“退出现役证 ”及经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 “2025 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
6.在外省就读的大城县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回我省参加高考报 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 价信息材料;
(三)考生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资格初审、 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交费等环节。
1.报名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前,要充分了解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相关政策, 按照报名点安排, 在规定时间内, 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提前并按要求认真填写:“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 记表(草表) ”见附2、“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 申请表(草表)”见附3、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及经当地县级退 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 “ 2025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表”见附4、“ 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 5、“ 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社会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 6、“2025 年廊坊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7、“2025 年高考报名所需证件资料复印格式”见附8。
2.网上申报。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 考试院“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信 息 管 理 与 服 务平台” (https:// gk.hebeea.edu.cn, 或 通 过 河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官 网 http:// www.hebeea.edu.cn 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 上申报。 网上申报主要内容有:
(1)密码设置。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 , 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 查询等,密码设置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 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 ,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期 间遗忘密码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重置。
(2)基本信息填报。 网上申报时,考生须按要求核对身份证信息 ,填 报户籍信息、简历及就读信息、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父亲、母亲 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等。其中, 随迁子女考生还须如实填写父亲或母亲 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居住证编号等信息;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 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及残疾类别, 否则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单独招收残疾考 生高校的报考, 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考试信息填报。考试信息包含考试类型、报考类别、外语语种等, 其中考试类型分为“统考”和“对口”,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 育。
① 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 试的考生、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 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 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单招等。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艺术。未按艺术报名的考生,不 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 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 相关艺术类专业。
高考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从音乐表演类(声乐)、音 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 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10 个“艺术类别”中选 择1 类报考,不可兼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 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
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 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
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的考生须在 “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唱法、器种、舞种。 兼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还须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声乐、器乐副项艺术统考 细项” ,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
副项须选择声乐。器种为“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还须具体填报两种不同 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拟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体育。未按体育报名的考生不能 参加本年度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 统一测试。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 定。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
② 对口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择“对 口”。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他学校〔包含普通 高中、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其他中等学历教育、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本科 (含)以上学历教育〕 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 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 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 选择测试项目。
(4)相关资格申请。包含优惠加分、优先录取、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 向免费医学生计划(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等资 格的申请。考生满足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未在网 上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完成后,考生在规定 时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并完成图像采集、信息确认等工作。
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确 认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不得由他人代替 ,签字确认后信息 不可变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填报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4.交纳报名及考试费。考生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后,按要求网 上支付报名费、考试费。
(1)报名费。考生完成信息确认后,须在11月8 日17时前完成网上 支付 ,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交纳 报名费的不再退费。
(2)考试费。统一文化考试(含全国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 考试、对口文化考试)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2025 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 安排另文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 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选考科目的确定
选考科目的确定与考试费交纳工作同期进行。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 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附: 1.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规范
2.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3.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4.2025 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
5.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2025 年普通高考报名社会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25 年廊坊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规范
一、考生城乡类别审核
考生城乡类别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界定。没有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 区域按户口簿界定;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 ,依据国家城乡划分原则和 城乡区划分类代码界定,凡户籍所在地城乡区划分类属“乡村 ”的和区划 名称是“XX 村委会”的均为农村考生,其他为城市考生,特殊情况要协调 当地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研判。
二、对口考生资格审核
对口考生须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类。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 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 专业学籍;所有报名参加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有中等职业 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审批手续和学籍。往届生须审核其毕业证书,应届生须 审核其学籍和新生录取名册。
三、“3+4”对口贯通转段考生资格审核
参加“3+4”对口贯通转段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当年我省对口升学考试报 名。网上填报时,考生根据本科高校对应的招生专业选择对口专业类。市级 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审核其学籍和2022 年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 3+4”本
科)新生名册。
四、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 ,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 即 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 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按照上一年 度有关规定进行预审核 ,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 免费医学专科定向 计划招生有关规定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待国家2025 年相关文 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5 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 资格进行了调整,我省将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1.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 区)报名,并符合2025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 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 ,本人 具有当地连续3 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 区)高中连续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 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 2014 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根据教育部规定, 2022 年度及之后被国家、高校、地方任意一种专项 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如再次参加高考报名,不再具有 国家、高校、地方任意一种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地县(市、 区)报名,并符合2025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 ,本人具有当地 连续3 年以上户籍。
申报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2 项条件。
五、加分考生资格审核
对享受优惠加分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等 10 部门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 通知》(冀招委普〔2015〕4 号)的要求执行。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 关申请 ,逾期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下列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 由相关部门审核:
(1) 归侨、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 称号的退役军人;
(4)烈士子女;
(5)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 的少数民族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 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 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学〔2019〕36 号)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县(含 民族县) 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 且考生本人具 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 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 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程序的通 知》(冀招委〔2020〕5 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时间 的紧急通知》(冀招委〔2018〕4 号)的要求执行。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按 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 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由报名点汇总后, 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六、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核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 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 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 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
资格审核实行“三人审核、两级负责”制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时, 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三人审核签字,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对本地报名的随迁子女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全面审核。
七、优先录取考生资格审核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 知》(冀招委普〔2014〕5 号)执行, 由省军区负责。符合公安烈士、公安英 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考生,资格审 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 知》(冀公办发〔2018〕97 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 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 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获得5A级青年志 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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