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政策(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录取)

导语 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具体详见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加快构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现就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我省实施高职单招的高等院校及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外省高等院校。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高职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各高职院校要将高职单招作为招生的主渠道,计划申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校2024年度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鼓励进一步扩大高职单招考试招考规模国家“双高”校、示范(骨于)校等,要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分开编列。

  招生院校自主确定高职单招专业,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从严控制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招生规模,其中师范类、医学类(护理、医技类专业除外)、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要逐年缩减。

  (四)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专业、学制、招生总计划、考试方式与内容、录取规则、体检要求、学宿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相关内容,涉及多个办学校区的应注明。

  招生院校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招生简章(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hbsjytxsczs@126.com。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考试

  (一)考试类的选择

  高职单招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可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可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计划,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二者选择其一。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计划,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类;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

  (二)考试内容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文化素质考试包含语文、数学2科。职业技能考试部分,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包含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2科,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2科。

  高职单招实施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组织及具体考试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高职单招录取

  录取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原则,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院校根据招生政策和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调整专业间计划,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技能拔尖人才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程序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获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省赛二等奖的考生免试直接赋满分,三等奖的考生可免试直接赋满分分值的90%(考生也可参加考试,按其较高分值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省教育厅批准的职普融通实验班举办的校赛一等奖(只根据高年级一次校赛成绩认定)获得者,参照省级比赛三等奖应用

  (三)退役士兵录取

  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其他优惠照顾政策

  符合普通高考优惠照顾政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中享受同等待遇。

  四、新生入学和待遇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录取院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跨考试类转学、转专业,不得转入只招收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的招生专业,其他待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考试组织管理

  高职单招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安全。考试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技能考试等确需安排在其他场所的,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考试全程保证视频监控录像。要强化入场安检,落实“2+1”安检制度,利用智能安检门等技术手段,严防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实施舞弊。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如遇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试招生录取等有关资料等予以保存,以备复核复查。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严格免试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所有证书、证件等要通过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严防弄虚作假。

  招生院校纪检部门要加强过程预警,及时排查存在违规违纪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

  (三)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高职单招各环节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各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禁学校及其教师组织或参与考试招生培训活动,严禁向考生和家长推介有关培训机构或个人,通过对培训机构进行约谈等措施,严历打击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和进入考点收集考试试题违规传播、歪曲解读考试招生政策等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段教育学校。

  河北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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