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廊坊安次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注意事项

导语 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解释。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注意事项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3.所有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法定监护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地址作为片区划分依据;缴纳市直企业养老保险人员以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址为片区划分依据;灵活就业且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结合招生情况统筹安置。

  4.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子女,按照以房产入学的E1-E3类办理入学,并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

  5.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的,当片区内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局按照其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6.按照入学材料从第1类到第12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到某一类别时超出了招生计划人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7.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安次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当年招生通知为准。

  8.对入学材料弄虚作假,部门联审联验未通过的,取消入学资格,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解释。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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