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去世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廊坊人去世公积金提取需要死亡职工身份证、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等资料,详见正文。

  提取材料,

   死亡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法院判决书、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关系证明(按照公证书执行,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但公证书中要标明关系),

   【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代办,

  死亡提取由公证书上指明的继承人办理提取,不允许其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提取: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注意事项,

  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多人均需到场办理,统一打到一个继承人卡里,填承诺书按继承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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