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社保补缴指南

导语 廊坊社保补缴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都可以在人社局了解到,需要注意的是因转移单位补缴社保的,需交当前单位进行补缴。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补缴范围:

1、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2、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补缴。

廊坊社保补缴范围详情

补缴材料

1.原临时工:

(1)原劳动 (计划)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招用临时性用工相关资料;

(2)用工协议或原始工资单等原始材料和有效证件。

2.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1)本人职工档案;

(2)主要审查招用固定工人审批(登记)表;

(3)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书;

(4)以及相应调资表等。

补缴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审定后办理补缴手续。未全员参保单位为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在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

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由用人单位(含原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审定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3.对于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补费:由设区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费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由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费手续。

(二)费用缴存:对符合补缴条件的,确定补缴费额后,由地税机关征收入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廊坊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316-3212691

办公地址:鼎盛东大街4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廊坊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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