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廊坊公租房申请审核程序

导语 2021年廊坊公租房申请公告中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办理程序按申请及受理、初审及公示、审核及公示、备案及抽查、分配及补贴发放。

  【廊坊市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公告】中提出,

  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及受理

  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居委会(乡、镇政府)对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非企业的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填写完整。用人单位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担保。

  (二)初审及公示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自收到报送材料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家庭收入、财产、房产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负责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的核验工作。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三)审核及公示

  区住建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会同房屋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房产、人口、收入、财产、社保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住建部门统一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取得保障资格。

  (四)备案及抽查

  区住建部门将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报市住建部门备案,由市住建部门登记为轮候对象。市住建部门负责对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抽查。

  (五)分配及补贴发放

  轮候对象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配租摇号。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发放。

  注: 对审核过程中不合格的申请材料应当逐级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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