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可支配收入标准

导语 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42767.2元以下,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新就业职工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外来务工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提供数据,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59元。根据《廊坊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廊政发〔2020〕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公共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现将廊坊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42767.2元以下,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外来务工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调整为53459元以下。

  以上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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