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大厂县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2022大厂县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申报条件

  《冀财规〔2018] 21号》文件规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100%)的2/3给予补贴。

  三、申报期限

  2022年9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再补办。

  四、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申报材料:点击查看

  五、办理地点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大安西街279号北二楼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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