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一起来看看报销比例。
廊坊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期间政策范围内 医疗费用 |
在 职 |
退 休 |
||
统筹基金 支付 |
个人自付 |
统筹基金 支付 |
个人自付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96% |
4% |
99% |
1% |
二级医疗机构 |
93% |
7% |
96% |
4% |
三级医疗机构 |
88% |
12% |
91% |
9% |
参保职工一次住院是指办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续的过程。经急救车或急诊转住院治疗的,急救车上或急诊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费用(简称院前急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报销范围。但日期应与入院日期连续。未住院的,不得纳入住院费用报销范围,但参保职工在急救车或急诊抢救期间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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