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比例

导语 三河市职工医保统筹区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96%,退休人员为99%,详见正文。

  三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比例

  一)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退休人员分别降低100元。一个参保年度内二次以上(含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

  (二)支付比例

  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96%、退休99%;二级医疗机构在职93%、退休96%;三级医疗机构在职88%、退休91%。

  拓展阅读: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门诊统筹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45岁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45岁(含)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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