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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7-01-05 14:37:03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一、 正常生育住院的病人请携带

1、《生育保险住院申报表》

2、医疗保险

3、医疗卡(IC卡)在自己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等级住院,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不再到保险所办理手续。

二、因医疗保险证、医疗卡不能使用的,提交一下材料到保险所报销:

1、原始收据(即发票、票据)

2、诊断证明书

3、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单(清单,请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首页、出院记录小结)

5、小儿出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明后返还)

注:以上材料请到医院索取

6、《生育保险住院申报表》、医疗证、医疗卡(IC卡)

7、请于出院后60天之内,在每月1号到10号间将以上材料送到保险所,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生育出院后30天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2227974

安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曙光道14号

电话:2114311

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荣福道2号

电话:2112257

固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固安县人事劳动和保障局养老保险所

电话:6190378

永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永清县西环武隆路157号

电话:6696951

廊坊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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