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职工公积金转入廊坊怎么办理?
导语 异地转入申请条件:原账户需先封存、并在本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户并正常稳定缴存满半年以上(即需满足近6个月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
异地转入申请条件:原账户需先封存、并在本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户并正常稳定缴存满半年以上(即需满足近6个月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
异地转入办理材料:
一、本人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需填写原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出地中心名称)
二、他人代办所需材料: 同一单位一名或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需职工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地点:职工在廊坊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部 四、办理时限: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资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转移】获取公积金转移情况,查看公积金异地转入转出、同城转移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