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廊坊文安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导语 廊坊文安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包括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满足规定条件人员可提交申请,以下是具体申请条件要求。

  2021年5月6日起文安县人民政府面向全县城镇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开展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工作

  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工作地点在县城区(含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年满18周岁,如已组建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一年。

  (二)有文安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三)持本县居住证,在本县实际居住。

  (四)在文安县无房,未承租本单位公有住房,且其所在家庭未在我县享受任何形式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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