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2022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
导语 大厂回族自治县2022清明期间,大厂县内殡仪馆、农村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时停止祭扫服务接待。详见正文。
大厂回族自治县2022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公告
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清明节期间因祭扫形成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切实保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清明节期间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暂缓现场祭扫服务公告如下:
一、殡仪馆、农村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时停止祭扫服务接待(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镇、街道、园区、各村(居)要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内人员祭扫活动的监督管理,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传染。通知在外人员非必要不回乡祭扫,确需回乡祭扫的,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并进行闭环管理。
三、居民办理基本殡葬服务的,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验码、测温、戴口罩要求,主动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扫码出示工作。
四、对于确需办理骨灰安葬、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的,要严格按照我县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六、严格落实全面禁烧规定,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广大居民要积极推进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环保的方式缅怀亲人。大力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地区祭扫,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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