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进口冷链食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导语 近期廊坊进口冷链食品需要提供防控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包括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凡不能提供的,将禁止上市销售并依法查扣。

  针对近期多个省份多次检测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河北省发布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防控规定:近期廊坊进口冷链食品需提供由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等先关检验检疫报告。

  规定指出,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并依法从重查处,对未取得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依法查扣。

  此外,省市场监管局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国内市场流通线上线下全链条的追溯机制,如实记录检查、检验检疫等信息及相关责任人,确保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追溯源头,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相关部门通报被新冠病毒污染食品后,2小时内要向当地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售,封存相关产品,对已售出的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溯源核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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