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廊坊大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哪些

导语 廊坊大城县自2021年2月1日起,禁止在全县范围内参与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活动,违者将依法处罚。

  2021年廊坊大城县可以放烟花吗?

  廊坊大城县2021年2月1日起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哪些区域不能放?

  廊坊大城县全域范围内。

  自2021年2月1日起,大城县实行全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各相关单位不再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行为进行许可。

  拓展阅读: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局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生产、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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