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廊坊开发区春节惠民消费券活动公告
导语 2021年春节期间廊坊市开发区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开发区人员可自行预约申领,获得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特约商户使用,详见正文。
廊坊市开发区2021年度“促消费·惠民生”春节惠民电子消费券活动
一、发放平台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春节惠民电子消费券(简称“政府电子消费券")通过“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惠民电子消费券”微信小程序进行发放,活动时间为2021年2月。政府电子消费券每天均可预约,预约完成后不需再重复预约,参与消费者摇奖中奖后即获得电子消费券。
二、发放人员范围
所有在廊坊开发区人员(包括域外来廊坊开发区人员)
三、有效使用范围
廊坊开发区参与活动的“特约商户"
四、消费券预约报名与使用流程
1.预约报名:通过“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惠民电子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选择需要的消费券类型,点击预约报名,即报名成功。
2.摇号发券:预约成功的用户可在每期摇奖时拥有中奖机会,中奖后即获得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会自动存入微信卡包,同时会收到微信消费券触达消息通知,并可在“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惠民电子消费券”微信小程序中查看获得的全部消费券。
3.使用流程:获券的用户在廊坊开发区“特约商户”(详见活动商户公示名单)线下门店消费时,满足商户对应分类的消费券并达到对应消费额度以上的,在使用微信支付结算时自动抵扣相应额度。
4.退款须知:退款时微信支付会优先将用户实付金额退回,如退款当时消费券未过使用期限将退回卡包继续使用;如退款当时消费券已过使用期限消费券将被回收作废。️
五、电子消费券使用细则
1.消费者每期每种政府电子消费券通过摇奖中奖方式获取一张,领取的电子消费券通过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仅限在对应行业的特约商户”线下消费使用。
2.政府电子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政府电子消费券3天内有效。
3.政府电子消费券根据餐饮类、超市等类别,分别在对应公示公开的餐饮、超市等企业中使用。其中:餐饮类:消费满50元可使用15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100元可使用3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6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300元可使用9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超市类: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300元可使用6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消费满400元可使用80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一张。
4.政府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5.每单消费限使用一张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惠民电子消费券,可以与廊坊市政府惠民乐享电子消费券、商家和相关金融机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6.结账时,消费者出示政府电子消费券,微信支付核销。
7.参与活动商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由商家独立负责,在交易过程中遇有质量和服务问题,可按照正常的消费流程进行维权,活动主办方不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消费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通过网络发放,因网络及信息系统原因影响电子消费券正常使用时,活动主办方可协调商家保障领取者相应消费权益,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声明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禁止将政府电子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如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七、咨询电话
活动使用咨询热线
2253461-1(用户使用咨询)
2253461-2(商户技术咨询)
2253461-0(企业活动咨询)
特约商户申请热线
餐饮类:6078204(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6072620(限额以下餐饮企业、个体)
超市类:607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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