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霸州市主城区货车限行最新规定

导语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一起来看看。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公交管[2022]299号)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调整霸州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112国道市区段、益昌路、大广高速霸州连接线(环宇路与霸州连接线交口至益昌路路段 )、环宇路(不含以上道路 )以内区域为核心限行区,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限制在上述区域内通行。

  二、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每日 23 时至次日 6 时允许在大广高速霸州连接线和环宇路内通行,其它时段限制在上述两条道路内通行。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包括中重型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限制在核心限行区内及大广高速霸州连接线、环宇路内通行。

  四、除危险货物运输车外,车长不超过 6 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中重型新能源厢式 (封闭式)货车不受本通告限行限制。

  五、军队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六、限行车辆确需在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通行的,须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且取得通行许可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并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管理规定

  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移动源管控措施执行。

  八、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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