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廊坊市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动产申请人应携带规定材料前往申请,详见正文。

  廊坊市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份);

  (2)不动产权属证书(纸质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总平面布置图(纸质原件1份);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纸质原件1份);

  (5)房屋已经竣工的资料(纸质原件1份);

  (6)有地下室的,须提交非人防证明(纸质原件1份);

  (7)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纸质原件1份);

  (8)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及房屋平面图(纸质原件1份)

  ➤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携带以上证件材料前往廊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问题可咨询0316-223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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