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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导语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子女教育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来源:个人所得税APP

  常见误区一

  同一子女,父母在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

  问题纠正: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常见误区二

  子女毕业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未录入子女教育终止时间,继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纠正: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不得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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