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廊坊市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
导语 廊坊市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方案对廊坊申请市区公租房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标准作出规定,详见正文。
廊坊市区2021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规定如下:
(一)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且家庭财产在45万元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个人或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补充说明:
个人或者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财产是指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优抚对象(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人员,下同)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个人或者家庭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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