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2021个税汇算可以去哪里办理
导语 202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告,规定了个税汇算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及申报机关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对申报个税年度汇算的税务机关作出规定说明: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提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点击查看手机app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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