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廊坊文安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导语 廊坊市文安县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满足申请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包括劳动关系、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产等方面条件。

  2021年文安县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工作。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文凭及以上学历未满6年的新就业职工。

  (二)劳动关系稳定,有本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三)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县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0.8倍(即34684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15万元以下。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无商业门店、宅基地、仓储、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不属无房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因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而转让房屋的,视为无自有住房。

  (五)购置的机动车辆(含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农用车)价值在8万元以内(不含8万元)。

  (六)企业注册(含农村合作组织)资金在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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