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2021春节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廊坊市开发区发放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市民通过线上方式领取消费券,在线下指定门店使用,以下是消费券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及使用流程相关信息。

  廊坊开发区2021春节消费券使用规则

  使用方法:线上领取、线下使用。获券的用户在廊坊开发区“特约商户”线下门店消费时,使用微信支付结算,结算时自动抵扣相应额度。

  有效期限:自领取之日起政府电子消费券3天内有效

  使用条件:

  满足活动指定商户对应分类,并达到对应消费额度以上即可使用;每单消费限使用一张廊坊开发区管委会惠民电子消费券,可以与廊坊市政府惠民乐享电子消费券、商家和相关金融机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点击查看消费券满减规则

  使用流程:获券的用户在廊坊开发区“特约商户”(详见活动商户公示名单)线下门店消费时,满足商户对应分类的消费券并达到对应消费额度以上的,在使用微信支付结算时自动抵扣相应额度。

  使用范围:廊坊开发区参与活动的“特约商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廊坊本地宝,回复关键词【消费券】,获取廊坊惠民消费券预约领取入口、预约领取指南、使用攻略、活动商户名单等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