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导语 在原通行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时段外,在廊坊市主城区、各县(市)主城区道路同步享有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原通行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时段外,在廊坊市主城区、各县(市)主城区道路同步享有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

  二、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包括危化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获取廊坊限行最新规定、违章抓拍点位分布、高速实时信息、货车限行政策/通行证办理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