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导语 廊坊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廊坊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适用情况: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管理中心。

  提供资料:

  1、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无变动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2、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发生变动的,填写对应变更模板纸质及电子版excel(封存模板、启封模板、职工开户模板)、《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获取廊坊公积金缴存指南、比例、基数、缴存额度、补缴指南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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