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办理车辆报废需要带什么材料?

导语 廊坊办理车辆报废需要带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申请报废的机动车等。

  问:廊坊办理车辆报废需要带什么材料?

  ☑ 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机动车号牌(一副)

  ☑ 申请报废的机动车

  注:单位车辆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


  相关规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于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报废标准

  1.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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