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租房申请入口

导语 廊坊市区公租房可以通过“冀时办”APP进行线上申请,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详见正文。

  “冀时办”APP公租房申请公众端操作简要指南

  第一步,打开应用商城,下载“冀时办”APP

  第二步,进入“冀时办”APP登陆后进行实名认证。

  填写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后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

  第三步,在“冀时办”上面搜索框搜索“公租房”

  第四步,点击“省级公租房”,再选择“廊坊公租房”

  进入“公租房”系统,即可查看公租房相关信息。

  申请公租房材料

  (一)主要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未成年人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二)其他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及成年子女为中心城区非城镇户籍的需提交宅基地、自有住房情况证明;

  2.申请轮候期间租赁补贴的家庭,需要提供经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申请人父母身份证。

  4.外来务工申请人需要提供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5.申请人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手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或配偶有多次婚姻记录的需提交全部离婚手续。申请人如丧偶的,需要提交死亡证明。

  6.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患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和定义的25种疾病)人员,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人,还应当提供下列证明: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当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本市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劳模证书,见义勇为事迹的相关证明,本市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明,《军官证》《士官证》《退伍证》、河北省优待证、优抚证件等有效证件或者相关证明,本市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并在后台回复【公租房】,获取廊坊公租房最新消息、公租房具体保障、申请流程、轮候制度、选房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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