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称考核认定程序

导语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由认定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并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廊坊职称考核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由认定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并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②个人首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承诺书;③《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④单位历年年度考核结果;⑤单位缴纳保险参保证明;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单位评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填写《考核认定汇总表》。

  3、考核认定。

  (1)市直部门、市属单位对本部门初级职称进行认定,并将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认定结果、《考核认定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至市人社部门备案,由市人社部门印发初级职称批复文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

  (2)市直部门、市属单位对本部门中级职称考核认定进行审核汇总后,将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考核认定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至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3)县(市、区)人社部门对域内单位初级职称进行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印发初级职称批复文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

  (4)县(市、区)人社部门对域内单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考核认定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评议结果、公示情况一并报送至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5)市人社部门对中级职称进行认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印发中级职称批复文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

  (6)考核认定通过人员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存入个人档案。考核认定职称的起算时间从认定部门认定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称】获取廊坊各类职称指南/条件/收费标准/办理/补办及流程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