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廊坊文安县城镇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2021年廊坊文安县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工作,满足申请条件家庭或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申请,详见正文。
2021年廊坊市文安县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文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审批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申请家庭成员成年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结婚证、单身(丧偶)证明、离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单身家庭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五)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在私企就业的由就业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及资产证明,同时还需提供社保所出具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六)申请家庭租房协议(需提供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及身份证)。
(七)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含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农用车)。
(八)最低收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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