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理指南

导语 出生医学证明是申报户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准备材料、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由合法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是申报户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一、准备材料:

  1.新生儿出生后,请确定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姓名应使用规范汉字。《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签发,不可更改;

  2.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的,需准备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领证人受委托办理的,除上述资料以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4.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5.以上资料双胞胎需准备双份哟,以此类推。

  二、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117室)。

  咨询电话:0316-2047943

  温馨提示:《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请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涂改、过塑,不能私自拆切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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