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积金提取代办条件
导语 廊坊市公积金提取可以已婚的夫妻之间代办代办,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廊坊市公积金提取代办条件
一般情况下已婚的由夫妻之间代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需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即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内的亲属关系》或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在集中封存账户或单位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廊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廊坊公积金租房、购房、封存等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材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