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导语 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者县 (市、区) 管理部申请贷款。

  廊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1、借款人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者县 (市、区) 管理部确认贷款额度,领取资料

  2、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廊坊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者县 (市、区) 管理部申请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预签《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借据。

  4、“中心”审核、审批。

  5、准予贷款的,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预签或预受理的相关合同手续无效。

  6、借款人联系受理贷款的县(市、区) 管理部安排专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领取 《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受理贷款的县 (市、区) 管理部将落实的抵押手续收妥。

  (7)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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