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贫困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材料
导语 廊坊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情况公积金提取需要身份证、关系证明、提取人银行卡、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件。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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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关系人,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2.提取额度,
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最后领取生活保障金月份(含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取整至百元】,
3.办理地点,
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4.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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