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2025河北老旧营运火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下文。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时间及范围
补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其中,车辆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新购置车辆(未办理过过户的车辆)以当地发证机关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上日期为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标准(见附件1),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b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补贴申请
(一)申请渠道
原则上优先采用线上申请审核方式,也可采取线下申请审核方式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微信小程序向车籍地所在市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信息。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购置新能源货车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在当地税务机关完税窗口打印)。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5.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车辆所有人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各市县有关部门需退回补贴申请,并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在2026年1月15日前补正有关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各市县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