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指南(条件+额度+材料)

导语 在廊坊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月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等相关材料,详见下文。

  1.提取关系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2.提取额度:建造、翻建、大修提取至批准建造、翻建、大修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提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后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提取额取整至百元,提取时间间隔应满12个月,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

  3.提取材料

  ①夫妻双方均在房证上: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

  夫妻一方在房证上:

  ▶房主本人提取: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其配偶提取: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

  ②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C 级或D 级)、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付费发票。

  4.代办

  ①已婚的夫妻之间代办,夫妻双方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制式授权委托书(柜台领取一份即可、不需盖章、签字按手印即可);

  ②单身职工由父母子女代办,需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关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即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内的亲属关系》或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制式授权委托书(柜台领取一份即可、不需盖章、签字按手印即可);

  【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5.办理地点

  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6.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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