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换算为平均缴费基数)。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异地、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并备案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3、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
4、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换算为平均缴费基数)。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发放金额=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津贴天数
河北省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情形 | 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
| 自然分娩 | 158天 |
| 难产 | 173天 |
| 多胞胎 | 每生育一个婴儿 15天 |
|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 | 15天 |
| 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 | 42天 |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2天 |
| 放置(取出)皮下埋值剂 | 3天 |
| 单独施行输卵管结扎 | 21天 |
三、申领流程
(1)申请入口: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2)申请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并进入。
第二步:维护个人信息。
登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我的】→进行【银行卡】模块维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第三步:申报生育津贴。
信息维护完成后,首页点击【生育津贴申报】,在线办理。
用人单位需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对女职工填报的银行账户进行准确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最快2-3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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