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育儿假休假条件及对象

导语 廊坊市育儿假休假条件(对象)是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河北省廊坊市三孩产假再延长30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每年累积15天护理假。

  廊坊市育儿假休假条件(对象):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

  在社会保障方面,《条例(修订)》具体规定了“三个假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由现行的六十天延长到九十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在配套支持方面,《条例(修订)》规定,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幼儿园延长在园时间或提供托管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工业园区等提供托育服务。职工适龄子女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举办托育机构为职工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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